2008年12月26日 星期五

愛情的數字

前一陣子某節目有個心理醫師轉述友談話,說社會上有個不成文的數據,就是男人擇偶的年齡公式為


(年齡÷2)+7


也就是和我年紀一樣的男人


擇偶的適合對象年齡可低至24或25歲。


那麼我這個年紀的女生又可以和幾歲的男生交往呢?


很不公平,但是社會上到處可見這種情形。


 


我也想來為愛情的結束來段公式:


當你想對另一方提出分手時,負責任的態度是


你應該要用


(交往天數×10%)+10 句話


來說明你的心情


這世界上有幾對情侶的分手符合這個條件呢?


應該要雙方都夠成熟才做得到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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