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urice Sendak的野獸國可以說是讓我一腳踏進小學校門的圖畫書。我是小朋友的老師,是村上春樹和伊坂幸太郎的書迷,是Mr. Children 的歌迷,喜歡隨著爵士樂輕輕搖擺......
前一陣子某節目有個心理醫師轉述友談話,說社會上有個不成文的數據,就是男人擇偶的年齡公式為
(年齡÷2)+7
也就是和我年紀一樣的男人
擇偶的適合對象年齡可低至24或25歲。
那麼我這個年紀的女生又可以和幾歲的男生交往呢?
很不公平,但是社會上到處可見這種情形。
我也想來為愛情的結束來段公式:
當你想對另一方提出分手時,負責任的態度是
你應該要用
(交往天數×10%)+10 句話
來說明你的心情
這世界上有幾對情侶的分手符合這個條件呢?
應該要雙方都夠成熟才做得到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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